這段時間,有一條和教師相關的新聞登上了熱搜。
6月29日,浙江的幾位家長帶著一疊截圖證據向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舉報教師王某違規從事微商經營活動。
目前,王某已受到立案查處。然而,事件的余波卻遠遠不止如此。
監察組負責人表示。"上級教育部門有明確指示,中小學公辦教師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一錘定音,官方的說明已經定性了教師做微商的行為是違規的。
但是,很多網友都對此持反對意見。
大多數網友認為,教師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是可以從事副業的。
理由五花八門。有的說:"不該呀,只要沒有在課堂等宣傳就可以呀,教師領著不太多的工資,難道還不能從事副業?"
有的說:"教師真心不容易,真心希望能考慮下他們的感受吧?"
還有的網友認為,教師可以做微商,前提是不利用職業帶來的人脈資源。
但學生的家長卻表示
"你看,上午9點正是上課時間,也在購物群里發廣告。一天發幾十條,老師自己賺錢不亦樂乎,可我們家長心都在顫啊。"
"孩子老師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廣告,這樣的老師還有心思教書嗎?"
那么,這位老師到底冤不冤枉呢?
其實,卓小越認為問題的爭議點就在于"公平"的衡量尺度問題。
網友們關注點在于教師工資待遇的方面,
認為做教師又苦又累又操心,工資還不怎么高,
而官方關注的是如何保障教育的公平性。
比如上面就提到過一個問題,
如果孩子的老師做了微商,學生家長是買還是不買呢?
買吧。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為了讓老師高興,家長只能不停地買下去,陷入了無底洞中。
不買吧。家長又會害怕老師會不會因此對自己的孩子不滿,在學校生活、教學上有所怠慢。
而大多數家長的想法都會傾向于"孩子老師是微商,我能不買嗎",
他們不想買,但是為了孩子在學校能過得好,他們寧愿花點冤枉錢,討老師開心。
不管是買,還是不買,最終損害的還是家長的利益,耽誤了孩子的學習。
讓孩子成為家長與教師利益博弈的棋子大可不必。
教育,就是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
如果放任教師利用職務之便從事微商,那么勢必會引出更多教育不公。
教師偏愛那些東西買得多的有錢學生,將更多的關心愛護放到他們身上,落到貧困學生身上的教育資源就必然會減少。
有很多網友提出了這種的方法,建議教師不要用跟家長聯系的賬號開展商業活動,另外開辟一個專門做微商的號,既能賺錢,又避免了以權謀私。
可是,這又產生了許多問題。
第1, 做微商需要時刻留意消息通知,及時回復消息。如何保證教師不利用上課、備課等上班時間進行微商活動。
第2, 教師做微商所售賣的商品種類是否該受到約束?由于教師職業的特殊性,交際圈里不可避免有不少兒童、青少年。而老師的受尊敬的程度也比較高,別人對他們的信任值高。而他們售賣的產品可能并不適合青少年使用。
第3, 教師將過多的精力花在微商活動上,如何保證教學的質量與效率?家長在尋求教師幫助時,會不會因此受阻?
就目前而言,網友們還沒有對"教師是否該從事微商活動"這個問題有定論。
但卓小越認為,對于學生和家長而言,教師不從事微商活動是有利無弊的。老師可能首先需要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再去尋求業余時間的提升。
而他們的職業身份,也代表著他們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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