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痛心消息傳來。據央視新聞報道,經全力搜救打撈,重慶潼南區8名落水小學生全部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征。
經調查,8名小學生是自發相約去河灘處玩耍,其間有1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名學生前去施救,結果造成施救學生一并落水。
同學落水,7名伙伴伸手施救,孩子們的行為是英勇的。但令人扼腕的是,孩子們的英勇沒有換來期望的結局,最終卻獻出了自己的生命。
對于民事行為能力尚不足的孩子們來說,他們沒有意識到“水火無情”,更缺乏對生命的自我保護意識。8名小學生們溺亡,再揭生命自我保護教育的短板,不管是家庭還是學校,對孩子的生命自我保護教育都急需高度重視起來。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里明確強調,“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2015年修訂的《中小學生守則》也刪除了“見義勇為,敢于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的條款??梢?,出于對生命的敬畏,確實不宜提倡、鼓勵、宣傳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對于未成年的孩子們而言,“英勇救人”不僅于事無補,反而會導致更多生命的消逝。
家長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最該警醒和承擔起責任的。家長們要意識到,在孩子成長的道路上,生命安全教育永遠是第一位的,不僅要時刻提醒孩子遠離水邊、不玩火等,更要教會孩子對生命自我保護的意識。每當出現危險的時候,孩子應該有這樣的意識:向警察或成年人求救,而不是去救人。
普及生命自我保護教育,也應成為學校急需補上的“必修課”,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過場。只有真正地將自我保護意識灌輸給每個學生,才能避免悲劇再一次發生。
總而言之,應增強孩子們的生命自我保護意識,減少盲目救人的行為。不管是學校,還是家庭,都要積極行動起來,“生命自我保護”教育刻不容緩,不能再這樣缺失下去了!
ZAKER南京評論員 槿色涼秋
(編輯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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